“科创12条”实施指引 |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流程| 广东佛山、广州高新企业申请认定审计高新报告

“科创12条”《实施指引》

很多企业在准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前对操作的流程缺少一个整体的认识,而《实施指引》在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的流程上有了一个清晰、明确的指引,亲们可以在认定申报前好好看看哦~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流程

网上注册登记

企业申请认定前,应分别按顺序先后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http://www.innocom.gov.cn,简称“国家高企网”)、“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portal,简称“省网办平台”)和“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ov.cn,简称“省阳光政务平台”)完成注册;曾通过认定的企业,须在“省网办平台”完成注册。

详见当年高企申报通知(广东省科技厅网址:http://www.gdstc.gov.cn;广东省科技厅微信公众号:广东科技,ID:gdskjt)。

填写、提交高企申报材料

企业只需在省网办平台填报高企认定申请资料。

企业按平台填写提示依次填写完善企业基本信息、高企认定申请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完成网上填报。

形式审查与实地考察

申报企业应对提交的高企申报材料负真实性责任。

各地市科技部门收到企业申报材料后,需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形式审查和实地考察,核实企业申报信息,客观记录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出具核查意见。

受理申报

经过形式审查、实地考察后,地市科技部门汇总申请材料齐全、符合申报要求的企业,在网络系统上推荐提交到省科技厅,资质申报资料送交省科技厅材料受理窗口。

专家网络评审

省科技厅在符合评审要求的专家中,通过随机抽取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网络评审,提出认定评审意见。

评审结果反馈

省科技厅汇总专家评审意见后,专家评审结果通过网络系统向申报企业公开反馈,企业可以登录查询。

企业申诉复核

认定申报企业登录查询专家认定评审结果,对专家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出申诉复核,并补充提交申诉说明和相关附件证明材料。

评审结果审核

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汇总审核企业评审专家意见后,对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提出拟认定企业名单,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

公示与备案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国家高企工作网”公示拟认定企业,公示期结束,开展备案抽查,符合条件的企业予以备案,生成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

政策享受与监管

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可按规定享受相关财政奖补、税收减免政策,并接受相关监管。

组织实施单位

省科技厅(高新技术处),联系电话:020-83163874。

 

 

来源:广东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