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和大家一起学习的是
《中级会计实务》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
请注意收藏哦!
一、成本法核算 1.投资方持有的对子公司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投资方为投资性主体且子公司不纳入其合并财务报表的除外。
2.投资方在判断对被投资单位是否具有控制时,应综合考虑直接持有的股权和通过子公司间接持有的股权。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投资方进行成本法核算时,应仅考虑直接持有的股权份额。 3.基本会计处理
(1)初始取得:按照企业合并方式取得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初始计量。
(2)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 借:应收股利(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持股比例) 贷:投资收益
(3)计提减值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提示】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在其持有期间不得转回。
二、权益法核算
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投资方在判断对被投资单位是否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时,应综合考虑直接持有的股权和通过子公司间接持有的股权。
如果认定投资方在被投资单位拥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投资方进行权益法核算时,应仅考虑直接持有的股权份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投资方进行权益法核算时,应同时考虑直接持有和间接持有的份额。
(一)科目设置
一级科目 二级科目 核算内容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成本 ①取得投资时的初始投资成本; ②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对初始投资成本的调整; ③处置时结转的成本。 损益调整 ①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或发生净亏损; ②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其他综合收益 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变动。 其他权益变动 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
(二)初始投资成本的调整
比较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前者大于后者,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前者小于后者的,应当按照两者之间的差额调增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计入取得投资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
初始投资成本>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 不调整 初始投资成本<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 调整
(三)投资损益的确认
投资企业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应当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1.基本账务处理 (1)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贷:投资收益 (2)被投资单位发生亏损 借:投资收益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2.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确认应享有或应分担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或净亏损时,在被投资单位账面净利润的基础上,应考虑以下因素的影响进行适当调整:
(1)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投资企业不一致的,应按投资企业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在此基础上确定被投资单位的损益。
(2)投资方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有关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不同时,在计算归属于投资方应享有的净利润或应承担的净亏损时,应按照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
(四)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变动的处理
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发生变动的,投资方应当按照归属于本企业的部分,相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增加或减少其他综合收益。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综合收益 贷:其他综合收益 或相反分录
(五)取得现金股利或利润的处理
1.被投资单位宣告分配现金股利或利润时 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2.收到现金股利或利润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
(六)超额亏损的确认
1.投资企业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应当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长期应收项目,但不包括投资企业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所产生的长期债权)减记至零为限,投资企业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
2.投资企业负有承担额外损失赔偿义务的,确认为预计负债。 3.除上述情况外,仍未确认的应分担被投资单位的损失,应在备查簿中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