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打印的《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书》; (2)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核准变更通知书及其他名称变更证明文件; (3)企业更名前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打印的《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书》; (2)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核准变更通知书及其他名称变更证明文件; (3)企业更名前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5)企业名称变更当年的人员情况说明(包括名称变更前后企业职工总数、企业技术人员、研发人员数及其所占比例); (6)企业拥有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现状的证明材料(包括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时所列知识产权及后续获得的知识产权,并附权属人变更证明材料); (7)企业名称变更当年的年度研发项目情况表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情况表(见附件1,附件2); (8)经具有资质中介机构审计的企业名称变更当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 (9)经具有资质中介机构审计的企业名称变更当年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