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你准备好了吗

本周是3月第一周,按新个税法的规定,现在本已经到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也就是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的所得)汇算清缴开始的时间,但由于疫情的影响,今年的汇算清缴注定要延期了。现在登录 “个人所得税” APP的 “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模块,会弹出下面的对话框——

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你准备好了吗

不过没关系,对于可能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人,提前了解有关事项还是非常必要的,未雨绸缪嘛,更何况这雨也不会等太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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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需要做汇算清缴?

首先,需要办理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只能是居民纳税人,也就是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个人——非居民个人如果取得综合所得,不论是否有扣缴义务人,都是按月或按次纳税,无需办理年度汇算清缴。
其次,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44号公告,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的居民个人,才需要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

(一)2019年度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包括2019年度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但已预缴个人所得税;年度中间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适用的预扣率高于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预缴税款时,未申报扣除或未足额扣除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或捐赠,以及未申报享受或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等情形。

(二)2019年度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包括取得两处及以上综合所得,合并后适用税率提高导致已预缴税额小于年度应纳税额等情形。换句话说,如果您在2019年的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或者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您在今年就都免去了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麻烦(当然,如果有经营所得,还是要做汇算清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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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算清缴的办理方式有几种?

纳税人有下面几种汇算清缴的办理方式可以选择:

(一)自行办理。

(二)通过取得工资薪金或连续性劳务报酬的扣缴义务人代为办理。如果您向扣缴义务人提出代办要求,扣缴义务人应当代为办理,或者培训、辅导您通过网上税务局(如个人所得税APP)完成年度汇算申报和退()税。

按此前的文件规定,如果您选择由扣缴义务人代为办理的,您要在2020年4月30日前与扣缴义务人进行书面确认,补充提供您个人2019年度在扣缴义务单位以外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以及相关的扣除、税收优惠等信息,并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三)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这种方式下,您需要与受托人签订授权书。

此外,如果您选择的汇算清缴方式是(二)或(三),那么扣缴义务人或受托人为您办理年度汇算后,应当及时将办理情况告知您。如果您发现对方申报的信息存在错误,可以要求扣缴义务人或受托人办理更正申报,也可以自行办理更正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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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汇算清缴时,应该填哪些表?怎么填?

办理汇算清缴时,需要填报《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根据最新的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46号公告(以下简称“46号公告”),此表根据汇算清缴的情况不同分好几种形式:
(一)无境外所得:如果您在所办理汇算清缴的年份(也就是2019年)没有在境外取得所得,那您有三种表可选(均为46号公告的附件一):
1.《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这种表信息比较全,适合所有没有境外所得的纳税人,但同时这种表也相对较为复杂,如果是自行申报,建议从后面两种表当中选。
2.《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简易版),这种表的信息较少,填起来难度要小得多,但仅适合年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纳税人,也就是需要退税的纳税人。如果您不属于汇算清缴中需要退税的情况,那这种表就不适合您。
3.《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问答版)》,这种表的适用范围同第1种一样,但每个栏次都以问题的形式呈现,您只需要根据问题选择适合的选项或者填写适当的答案即可。这种申报表很好的降低了填报难度,适合自行申报或初次申报的纳税人填写,可以说是个税申报工作中一个不错的创新。
(二)有境外所得:如果您在2019年取得了境外所得,由于其没有扣缴义务人,您需要进行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申报,并填写《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B表)。同时,您还需要一并附报《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抵免明细表》,以便计算取得境外所得的抵免限额,两张表都来源于46号公告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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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注意事项

(一)补充扣除:当您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还有以下这些未申报扣除或未足额扣除的项目,您可以一并办理补充扣除

1. 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2019年度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

2. 纳税人在2019年度未申报享受或未足额享受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3. 纳税人在2019年度发生的符合条件的捐赠支出。

(二)主要渠道:目前,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有网上、邮寄及办税厅三种渠道。但相信大家一般都比较倾向于网上的渠道,若您选择使用网上税务局(如个人所得税APP)办理,税务机关将按规定为您提供申报表预填服务。

(三)信息申报与留存:除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汇算申报表外,如需修改本人相关基础信息,新增享受扣除或者税收优惠的,还应按规定一并填报相关信息。比如,如果您需要享受某些特殊的税收优惠(如残疾、孤老、烈属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那您还需要填报《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46号公告附件四)。

同时,您以及为您代办年度汇算的扣缴义务人,需将年度汇算申报表以及您的综合所得收入、扣除、已缴税额或税收优惠等相关资料,自年度汇算期结束之日起留存5年。

(四)退税与补税:如果您需要申请年度汇算退税,应当提供您在中国境内开设的符合条件的银行账户。税务机关按规定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有关规定,会在汇算清缴地就地办理税款退库。如果您2019年度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且已预缴个人所得税,税务机关将在网上税务局(如个人所得税APP)提供便捷退税功能。

如果您需要办理年度汇算补税的,可以通过网上银行、办税服务厅POS机刷卡、银行柜台、非银行支付机构等方式缴纳。

 

好了,以上差不多就是有关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你需要知道的诸般事宜了。如果还有问题,欢迎随时在后台留言。下周六晚8点,我将继续在千聊APP的小陈税务直播间,带来非居民税收的公益课,记得来听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