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个税汇算清缴关键点,你都清楚了吗?

 

2020年是个人所得税新税制实施后首次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年度,简称“首次年度汇算”,3月份开始,个税的汇算清缴及申报工作就要开始了,而相关规定看起来也不是那么通俗易懂。你都了解了吗?例如,是不是年收入超过12万元就必须清算,不超过12万就不用申报呢?

智慧源(中国房地产财税咨询网),作为18年来从事财税研究的专业机构,对个税汇算清缴最新政策进行梳理并用简短的大白话,给您说清2019年个税汇算清缴的要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

不是所有所得都进行汇算清缴

(一)需要汇算清缴的范围

对综合所得项目实施汇算清缴。

即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进行汇算清缴。

(二)不需要汇算清缴的范围

1、非综合所得项目不实施汇算清缴

例如: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财产租赁、财产转让、偶然所得等。

2、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特定项目不实施汇算清缴

例如全年一次性奖金(可选择并入,也可以选择不并入),因解除劳动关系、提前退休、内部退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等。

这些项目在税目属性上属于工资薪金,但适用特殊的计税方法,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税。

2

不是所有个人都需要办理

只有符合条件的中国税收居民个人才需要办理(非居民纳个人不需要办理)。具体见下表:

需要办理

不需要办理

1、预缴税额高于应纳税额,需要申请退税的;

2、综合所得年收入超过12万元且年度汇算补税金额在400元以上的。

1、需补税但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不论补税金额多少,均不需办理);

2、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不论综合所得年收入的高低,均不需办理);

3、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年度汇算退税的。

 

3

可以享受的税前扣除项目

1、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2019年度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

2、纳税人在2019年度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公益性捐赠支出;

3、纳税人在2019年度未申请享受或者未足额享受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4

如何办理?

(一)办理时间

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

(二)谁来办?

自己办、单位办、请人办等三种方式选择

(三)在哪儿办?

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有两处及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可自主选择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由扣缴义务人办理的,向扣缴义务人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四)办理渠道

1、网上税务局办理(个人所得税手机APP或网上税务局WEB端)(建议优先考虑)

2、通过邮寄方式

3、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

(五)退补税如何操作?

1、申请退税,应当提供其在中国境内开设的符合条件的银行账户。

2、办理年度汇算补税的,可以通过网上银行、POS机刷卡、银行柜台、非银行支付机构等转账方式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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