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VIE?

VIE这个词,对于互联网从业人员和投资人来说,早就是耳熟能详的了。但是VIE到底是怎么回事,实际操作中需要考虑哪些方面的具体问题,倒是鲜有人能够系统的讲清楚的。事实上,大部分人对于许多VIE的基本问题的认知都是错误的。记得十年多前,还和一位大牌TMT投资人争论利润应该留在VIE还是WFOE的问题,真的是有点哭笑不得。因为VIE的搭建、人员和资产归属、日常运作、法律认定、账务处理、税务处理、招股书描述涉及到的方方面面非常多,公司内部就有:业务、会计、资金、税务、法务、人事参与其中;外部律师:中国律师、开曼律师、上市地(美国或者香港)律师;外部审计师:中国会计师、上市地(美国或者香港)会计师以及外部投资人和保荐人。好比瞎子摸象,每个人只熟悉一块,能系统的、完整的实操VIE的人是非常少的。今天,我们就用最通俗的语言普及一下VIE的入门级的知识吧。

背景由来:

 

VIE的全称是Variable Interest Entities(可变利益实体),抛开会计书里拗口的专业解释,用一句最通俗的话来解释:VIE就是手脚,而与之相对的WFOE(外商独资企业)就是头脑,手脚依照头脑的指令去执行业务,并把业务取得的收益贡献给头脑。下图可以清楚的看到一个标准的VIE的架构下境内境外的公司架构图:

冯会计俗话说VIE

那为什么需要搭建这样一个VIE架构呢?主要是工信部和新闻出版总署对于提供“互联网增值服务”的企业的外资限制,牌照只能由内资公司持有,所以最早的VIE架构出现在新浪、百度等互联网企业。一方面要解决业务合法性的问题(境内),另一方面要解决上市公司的经济利益是否能最终流向上市公司股东的问题(境外),就好比伸出去抓钱的手必须是干净的,而抓回来的钱又能合法的装进口袋里。VIE架构很好的解决了这个问题。

协议控制:

 

VIE架构重中之重的核心问题就是协议控制,因为WFOE和VIE之间并没有股权关系,只有实施了有效的协议控制,会计上才可以认定将VIE以及VIE之下的所有公司纳入合并范围。一套标准的控制协议主要包括:WFOE和VIE之间的独家咨询和服务协议、业务经营协议、网络游戏软件分授权协议(游戏业)/平台软件分授权协议(平台型互联网公司);WFOE和VIE名义股东(Nominal Shareholders)之间的股权质押协议、股权代持协议和股权处置协议。以上协议,一般都会由境内律师进行起草,这个难度不大,不涉及复杂的会计计算,所以不需要企业财务人员参与。需要特别说明的一点就是,这个股权质押协议送去工商局备案,对方基本不会受理,上市时需要中国律师发表意见的。这一系列协议的作用:第一个考量是从股权上尽可能将VIE和WFOE扯上关系,第二个考量是尽可能多的定义头脑和手脚的不同地位、角色和职能,同时为进一步设计转移定价(TP)的实操合同做基础。

人员和资产拆分:

 

大部分互联网企业诞生之初并非是VIE架构,都是业务发展到一定阶段,需要引入大牌美元基金的时候,才分拆出来的VIE架构,其中最重要的拆分就是人员和资产的拆分。人员拆分:原则上就是将灵魂人物,也就是核心高管拆入WFOE(记得头脑两个字就能融会贯通)。实操中会遇到很多考量:为了持有互联网相关证照,根据相关部委规定,VIE公司必须拥有的技术和支持人员;早期公司为了少交五险一金,想将尽可能多的员工留在VIE(VIE五险一金执行力度没有WFOE严格);巨亏公司想最大限度的结汇,所以将尽可能多的员工拆去WFOE。其中很多考量是对立的,比如最后两个考量,需要结合成本、现金流以及合规综合来平衡,但是核心高管以及核心技术团队(等下在版权部分会展开)不拆入WFOE是不行的。

资产拆分:大部分互联网企业不是重资产的公司,办公用品和房屋租金按照人员比例统一拆分就行,主要是服务器、交换机等IT核心设备。这里有一组核心矛盾,VIE为了持有ICP证书等相关证照,必须拥有服务器(租来的算不算没有明写);而服务器作为互联网公司的核心资产,如果放在VIE,那WFOE作为头脑就显得有点牵强。我曾经对游戏公司做过调研,一半以上放在WFOE,然后租给VIE公司,另外一小半公司,两边都有,VIE的服务器多一些,我猜想VIE公司主要放游戏运营的服务器,而WFOE公司主要放游戏研发的服务器吧。软件著作权就更加头疼了,这个相较于服务器,就更加是互联网公司的核心资产了,理应放在WFOE,但是VIE公司如果没有软件著作权,拿什么去申请ICP证呢?通常的做法就是把最核心的软件,比如游戏公司的游戏软件著作权,电商平台的平台软件著作权,放在WFOE,然后授权给VIE公司运营,拿一些非核心的软件著作权放在VIE公司去申请ICP证书。相应的,核心的技术研发团队,理所应当的放在WFOE了。另外,商标也是要放在WFOE的。

转移定价(TP):

        VIE的要旨就是不能留利润,主要的经济利益(Economic benefit)要转移到WFOE,从而可以一路上去,分配给上市公司股东。这就需要一系列的转移定价的协议,把VIE公司产生的利润转移去WFOE。我们在协议控制的时候提到了WFOE和VIE之间签署的业务经营协议、网络游戏软件分授权协议(游戏业)/平台软件分授权协议(平台型互联网公司),这些都是框架性协议,不写数字的,只是为了证明控制关系。在这些协议的基础之上,还需要起草一系列的软件著作权许可协议、软件委托开发协议、技术维护日常升级协议、商标许可协议、委托管理协议、委托市场推广协议等等。这里的转移定价的计价方法,有的是固定的绝对数、有的是成本按比例加成、有的是按照工时的计费,因为如果用单一的计价方法是没有办法把VIE的利润调节到breakeven或者略微盈利的水平的。这些合同可以由企业法务或者境内律师起草,但是具体的定价方法和计算就必须由企业的财务人员来执行了。这对企业财务人员对业务的熟悉程度、对预算的把控以及对数字的敏感性要求很高,看似不是很难,很多人做的错的一塌糊涂。

        现金流规划

 

        绝大部分互联网企业早期都是巨亏的,这个时候收入忽略不计,成本很大,所以不管人员、资产怎样拆分,不管TP如何设计,VIE和WFOE都是亏损的。这个阶段,从现金流角度来看,最好把尽可能多的费用放在WFOE来烧,因为WFOE烧钱是可以结汇的,VIE烧掉的是自由人民币现金,结汇的资格是浪费掉的。随着业务逐渐起来,无需整体盈利,只要收入开始上去了,VIE现金流就可以归正,我们把这叫做阶段二吧。即使是过流水的业务,因为VIE收钱,WFOE烧钱,是可以产生额外的自由人民币现金的。只要规划得当,企业自由人民币现金会越来越多,而缺乏前瞻性和规划性的财务人员,会让VIE整天问WFOE借钱,而这些借款很难归还。在阶段二,自由人民币现金的增量,在理想化状态下,可以接近于收入。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如果一笔营销费,直接由VIE签约并支付,就会消耗掉由VIE的收入形成的自由人民币现金,而如果由WFOE签约并结汇支付,再向VIE平价收取,该笔自由人民币现金就会从VIE转移到WFOE,并保留了下来。阶段三就是整体盈利的阶段,这个时候从利润表来看,VIE保持breakeven,几乎所有的盈利都放在了WFOE,而WFOE依然是可以entitle结汇的,规划的好的话,WFOE账上的自由人民币现金增量依然可以接近收入。

        对外资受限行业投资

 

        十年多前和那位大牌投资人的争论,其中一个焦点就是如何对外资受限的行业进行投资和并购,当然这个动作肯定是由VIE或VIE体系内的公司来执行的。主要问题是资金来源,如果由VIE公司自己积累的自由人民币现金来投资的话,那VIE公司就必须常年大幅度盈利。一方面常年把利润放在VIE,那还叫什么VIE呀;另一方面VIE公司的利润毕竟远小于收入规模吧,我们总是assume拿从资本市场融来的钱用于投资和并购吧,那从境外融来的美金也不能直接对外资受限行业进行投资吧。为什么要把现金流规划先说完了,再来讨论这个问题呢?因为正确的投资的姿势要从正确的玩现金流的姿势做起。不管是在阶段二还是阶段三,只要姿势正确,我们都可以把整个收入的绝大部分洗成自由人民币现金,这笔现金是趴在WFOE账上的,境外融来的美金继续使劲烧,自由人民币现金打死都不能动。从WFOE的利润表上看,或亏损(阶段二)或盈利(阶段三),但是成本费用的绝大部分都是烧的境外美金,而收入则以自由人民币现金的形式滚存了下来。如果需要对外资受限行业进行投资,就由WFOE向VIE公司的名义股东出借资金,VIE公司的名义股东再向VIE进行注资,再进行对外投资。VIE公司不能留大量的利润,只能通过注资的形式增加资金用于对外投资。

税收规划

 

在我实操互联网公司VIE架构的年代,中国互联网行业的流转税还是营业税,做一道TP就亏掉5个点的营业税和一堆附加,现在改成增值税了,TP在流转税环节就没有损失了。再来看企业所得税,第一个问题就是WFOE和VIE该不该做成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所得税率。我的回答是:both。WFOE自然不用说,利润都归集到WFOE,高管、核心技术人员(高学历)也在WFOE,软件著作权也在WFOE,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的动力和实力都是杠杠的。那VIE呢,照道理VIE不留利润,15%和25%也没啥差别呀。一方面VIE公司作为一家拿ICP证的企业,不是高新说不过去吧;另一方面,未来可能拆VIE架构回国内上市(倒过来把WFOE公司收购了),为了应付各种可能,多做一个高新也不是很难吧。有人可能要问,那些送快递、送外卖(电商平台、饿了吗等)以及在机场、火车站发传单的地推团队(滴滴)不是放在VIE吗,那么多低学历的放在那里,怎么申请高新呀?这些人员如果可以外包的就外包,他们的五险一金也是另外一个考量,如果作为公司的核心资产(比如顺丰的快递员,如果外包还叫什么快递公司呀)不能外包的,就在VIE下面放一个全资子公司嘛。

有一点很重要,不要为了一点点税收扶持政策把WFOE设到宁波、上饶、霍尔果斯、甚至西藏去,最好和VIE放在同一个税务局,当然一个外资、一个内资,可能放在不同的分所管辖。盈利企业自然不用说了,即使是亏损企业,因为流转税实际上也转去了WFOE,VIE所在的原税务局几乎是颗粒无收的,会给你找大麻烦的,得不偿失。

后话

 

关于VIE想说的几个重点都唠叨玩了,给能有耐心看到这里的朋友一个大大的赞。这里讲的还是一些基础的VIE知识,用通俗一点的话给大家解释了。大家如果有进一步的问题需要咨询或者讨论,请踊跃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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